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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程備註
1. 本行程安排紐西蘭當地特產店參觀購物。
2. 本行程出團人數:最低成團人數15人,最多48人(含)以下。
3. 請注意,可賣機位不等於成團人數。
4. 旅客實際入住房型為飯店視當日訂房狀況安排,恕無法保證每位旅客入住房間之相對位置、景觀、樓層、房型、大小、裝潢等皆完全相同,亦可能安排入住無障礙房、邊間或其他特殊房型,敬請理解。
5. 團費報價以兩人一室計算,若您為單人或奇數旅客參團而無同行旅客共宿:
5.1 您可指定住宿單人房並支付單人房差額費用,可讓您的整個旅遊品質更好。如需求單人住宿一間房,則須補價差。
5.2 如未指定單人房並支付差價,則由本公司安排與其他同性別旅客配房,單人配房由本公司依訂單付訂時間安排。無法完成配房者,則入住單人房型並支付單人房差。
6. 若參加貴賓為1大人1小孩(未滿12歲),小孩須佔床,與該大人同房。
7. 紐西蘭地區之三人房房型依各飯店實際配置而有所不同,常見型式包括:標準三張單人床(極少數)、一張大床加一張單人床(行軍床或沙發床),或兩張大床等,實際配置須以入住當日飯店提供為準,恕無法指定或保證。如旅客介意三人房床型安排之不確定性,或無三人房型,請於報名付訂時確認其中一位旅客可接受與同性別團員配房。如無法完成配房,須補單人房差。若於紐西蘭當地臨時提出更改,將依飯店當日實際售價另行報價,敬請理解。
行前注意事項
1. 金錢:紐西蘭使用紐幣,在小商店需付現,中大型之商店可使用信用卡,唯有小費及自費活動不能刷卡,請先在台灣兌換好貨幣,請勿攜帶超過10000元紐幣,超過需要申報海關。出境攜帶新台幣以10萬元為限,外幣總值不超過美金10,000 元(旅行支票、匯票不計)。
2. 煙酒:入境紐西蘭不得超過3瓶烈酒(每瓶不超過1.125升和4.5升葡萄酒或啤酒),每人限帶免稅香菸50支或煙草製品50公克,請勿多帶,且攜帶煙、酒以18歲以上為限。
其他說明
1. 若有行動不便、慢性疾病、年滿70歲以上之貴賓,請主動告知。
2. 為考量旅客自身之旅遊安全及行程順暢度,並顧及同團其他團員之遊覽權益,行動不便之貴賓,需有同行家人或友人,且須告知行動不便程度並經公司評估,方始接受報名。
3. 出發當天請嚴守班機起飛前兩小時抵達機場集合地點,並且手機保持暢通,若因故無法準時抵達,請務必先聯絡領隊。
4. 為顧及旅客在旅遊期間之人身安全及相關問題,於旅遊行程期間內,若有需要脫隊,請與領隊需求並簽放棄行程同意書。
5. 搭乘飛機時,請隨時扣緊安全帶,以免亂流發生。
6. 搭乘船隻時,請務必穿著救生衣;或乘坐快艇時請扶緊把手或坐穩,勿任意移動。
7. 搭乘特殊交通工具時請聽從工作人員指揮與規定,依序上下。
8. 搭車時請勿任意更換座位,並且入座時需繫上安全帶,頭、手請勿伸出窗外,上下車時請注意來車以免發生危險。
9. 因行車方向與台灣相反,行走在路上時,請注意來車方向以免發生危險。
10. 海邊戲水請勿超越安全警戒線。
11. 如活動具有刺激性,請依個人身體狀況斟酌參加。
12. 夜間或自由活動時間,若需自行外出,請告知領隊及團友,並應特別注意安全。
13. 因地形地勢與台灣不相同,行走雪地及陡峭之路請謹慎小心。
14. 切勿在公共場合露財,購物時勿當眾清數鈔票,並且包包與重要物品須隨身攜帶不離身。
15. 遵守領隊所宣布之觀光區、餐廳、飯店、遊樂設施等各種場所的注意事項及集合時間地點。
16. 與團體走失時,請站在原地等侯領隊來尋找,或電話連絡領隊或其他團友。
17. 入住飯店時,請隨時將房門扣上安全鎖,以策安全;勿在燈上晾衣物及勿在室內吸煙,聽到警報器響,請由緊急出口迅速離開。
18. 部分飯店房內有提供電熱水壺,僅供煮水使用,不可放入任何物品,如食品類,並切勿將熱水壺置於電磁爐上加熱,如有使用方式上之問題請務必詢問領隊或飯店人員,否則造成危安問題或毀損飯店設備時,可能須負相關賠償責任。
19. 貴重物品請託放至飯店保險箱,如需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在身旁。
20. 游泳池未開放期間,請勿擅自入池游泳,並切記勿單獨入池。
21. 自2026年4月8日起,民航局為確保飛航安全,規定每位乘客搭機僅限攜帶2個鋰電池行動電源,且於航程中全程禁止使用及充電行動電源。為保障您的權益,請於出發前留意各航空公司對於行動電源及電子產品之相關攜帶與使用規定。
簽證說明
1. 持台灣護照入境紐西蘭可免簽證停留90天。
※備註:2019年10月1日起,將全面強制要求適用免簽證入境紐西蘭之國家(包括臺灣)之人民及所有郵輪旅客,於入境前須先付費申請「電子旅行授權」(Electronic Travel Authority,簡稱ETA),過境轉機旅客一併適用。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稅(International Visitor Conservation and Tourism Levy,簡稱IVL)也將隨ETA一併實行,繳費後IVL效期將與ETA相同。
2.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護照從台灣出發至紐西蘭,如搭乘中華航空經澳洲轉機,需辦理澳洲簽證。
3. 團費含稅不含「電子旅行授權(NZeTA)」&「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IVL)」,JOIN旅客不包含「電子旅行授權(NZeTA)」&「國際旅客保育及旅遊捐(IVL)」。
辦理天數:約 7 個工作天(代辦約加4個工作天)
入境可停留天數:由海關決定
效期及入境次數:最多兩年效期,多次
4. 需準備資料:
4.1 由負責業務提供「紐西蘭電子旅行授權NZeTA基本資料表」予客戶本人填寫簽章。
4.2 護照影本 & 身分證影本(護照效期需六個月以上效期。14歲以下未領身分者可附戶口名簿影本;外國人請附英文出生城市。)
4.3 六個月內的NZeTA規格相片JPG或JPEG電子檔(小於10MB)
5備註:
5.1 為收齊證件後一日開始申辦證照流程。
5.2 代辦天數為辦證天數約加4個工作天,不含繳件日及證照寄回指定取件人之日期。
5.3 如遇特殊原因,將以服務人員與您聯繫為主。
6. 因紐西蘭2025年起實施無紙化,不再提供紙本入境卡,所有入境旅客須自行於去程航班起飛前24小時內線上申請電子入境聲明,申請說明文件如下(旅客可擇一進行)。
「紐西蘭入境申請-手機網頁板」
「紐西蘭入境申請-電腦網頁板」
「紐西蘭入境申請-APP板」
護照相關須知
1. 護照不得有汙(破)損、缺頁、擅自增刪、塗改、加蓋圖戳、或擅貼貼紙。
2. 護照效期須至少有「自返國日起算六個月以上」之效期。
3. 特殊身份(例:軍警人員、役男...等)及出國須申請許可之職業,出國前請務必經相關單位申請「出境許可」並於出國當日攜帶相關文件備查。
4. 所持有之中華民國身分證登載內容已變更者(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受管制入出境身分等),而與原有護照登載內容不同時,或持照人之相貌變更,與護照照片不符時,皆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5. 所持護照如曾向警政單位申報遺失備案者,則原護照已無效,須重新申辦護照,始可出國。
6. 雙重國籍或非中華民國國籍者:關於護照、簽證相關規定之說明,均係針對持中華民國護照之旅客,若貴賓擁有雙重國籍、或持非中華民國護照者,請先自行辦理並查明所持護照入境「旅遊地」及再次入境台灣之簽證及相關規定;如您具備前述情況者,請於報名時即告知您的服務人員前述資訊。
7. 役男為年滿十九歲之當年一月一日起,至屆滿三十六歲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尚未當兵者,出國須申請備查許可,可於出國前一個月內,於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申請出國備查許可。